嵇峰认为,产业学院可能是未来校企合作的一个方向。
所谓产业学院,也就是以大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模式。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参与学科建设,包括课程和师资的培训。产业链中游和下游的中小企业跟着大企业一起参与进来,尤其是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共同来推动产教融合,形成闭环。
行业龙头企业带领产业链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学校开展专业共建,围绕产业链打造专业群,制定课程标准,设计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共同推动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
为深入开展校企协同,国家各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开展“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建设。从近200所申报院校中确定113所高校为首批建设单位,联合企业、学校共建实训基地,积极借鉴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为专精特新企业培养实用人才,同时推动建立产教融合专家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家和高级技术人员遴选“产业实践教授”,吸引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参与到职业教育中的教学中来,为高校大学生提供公益课程、规划职业发展等,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职教所副所长徐平利表示:“总之,职业学校教育一定要开门办学,职业教育系统不是封闭的,一定是开放的,学校要和社会密切互动。否则不仅‘两张皮’‘一头热’的老问题解决不了,学生家长也对封闭的职业学校看不上。”
4月27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在类型定位上,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并通过推进普职融通等顶层设计,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的转变。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职教法从修订内容来看,最迫切的还是要处理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关系。不仅是职业教育要重新思考定位,整个中小学教育都要重新思考,职教法的修订是调整的第一步,未来可能还会有其他调整。
新职教法不再提分流的概念,而是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就意味着,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一样,是教育的一种类型。从而打破成绩好上普高,成绩差上职高的固态模式。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撰文指出,作为类型教育的职业教育,就不仅仅只有中高职层次,还有本科层次,以及硕士层次、博士层次。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时代后,合理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应该是约90%的高等院校都进行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把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有利于大家改变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我国高校的专业硕士、工程博士教育本质上说都是职业教育。
记者随机采访了身边的家长和老师后发现,家长和老师对于新《职业教育法》的关注点则存在一定差异。多位家长更加关注社会对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认可度。
一位家长王大姐对记者表示,当前,很多单位对职校毕业生是设置门槛的,连笔试、面试的机会都没有。“本科职业院校如果和普通高校具有相同的社会认可度,对于学生而言就具有吸引力。”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高先生对记者表示,对孩子而言,读本科职校的定位还是有点低了。自己的孩子未来要争取读“双一流”高校,进入社会后才有竞争力。职业院校的毕业生虽然好就业,但难以找到体面的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某中学李老师则对记者表示,新职教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学生的升学压力。尤其对学习成绩不太理想的学生而言,读中职,未来也可以读本科,甚至更高学历。大量学生涌入普通高中,导致高考压力非常大,职业本科或许是另一条理想的赛道。
新职教法有诸多新的表述,公众讨论最多的是:取消了旧版中“普职分流”的提法,新版中改成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从“职普分流”改为“协调发展”,无论是行业还是学者,均有不同观点。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新的表述是对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它体现了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为我国高质量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次新法规定有四个关键词需要我们把握。
第一个关键词就是义务教育后。也就是说,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
第二个关键词是不同阶段。这是指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
第三个关键词是因地制宜。就是说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
第四个关键词就是协调发展。就是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田敏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过去在执行职普分流政策上,存在简单化和“一刀切”的情况,造成了大家对职普分流的误解,这次职教法强调普职“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结合教育评价改革的推进,以及职普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的制度设计,是对教育初心的一种回归,是为了让每个学生自主选择进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学习,接受“适合的教育”,促进自己个性良好发展并成为社会有用之才,都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职普分类教育、协调发展,带来的一个变化就是: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定位变为升学与就业并重。且更倾向于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教育的功能,中职会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生源输送地,高职院校招生会更多地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此外,中、高、本的贯通培养也会成为一种趋势。
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要搭建一座“立交桥”。原本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都有各自的升学通道,如果在两者之间搭建起一座立交桥,就能实现普职融通,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协调发展。
姚洋的观点则更为直接,他对记者表示,协调发展就是不能强制分流。新职教法没有提职普分流,也没有说不分流,但至少不能强制分流。建议各地灵活设置职普比,甚至取消职普比,更大程度上将选择权交给学生。另外,建议本科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对中职毕业生开启直招通道,也就是对有一技之长的中职毕业生,可以直招,采取单独的考试办法。
记者注意到,新职教法第五十三条已经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尽管新职教法打通了职业教育的晋升通道,从制度设计层面推动职教与普教协调发展。但也有专家认为,想要真正缓解家长的焦虑,还需要在义务教育后构建多元化的评价机制。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认为,新修订的职教法能否缓解家长焦虑,关键在于能否打破单一考试评价模式,在升学考核环节,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
比如澳大利亚的一些学校从小学开始,就会设置大量的课外活动,老师对每一位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情况进行记录,形成文字记载。从而判定学生所擅长的领域,等孩子初中毕业时,就会形成清晰的报告,到底适合继续学术深造还是转向技能学习。
加拿大一些省的学校则是大幅缩减了考试分数的占比,他们在升学考试时,笔试成绩只占30%,另外的70%则是各科老师的评价。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目的就是纠正一张考卷定终身的单项指标评价弊端。
作者:陈子季发布时间:2022.05.10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